李绿江 周晓骏
1999年7月4日,16岁的莫小姐和同学到广西南宁市南百微笑堂超市购物。出来拿包时,发现“力士沐浴露”未交钱。未及申辩,微笑堂两名保安就把她带到一间封闭办公室,关紧了门。在保安要求下,莫小姐把身上东西都掏出来。但保安不放过,逼迫莫小姐脱光衣服搜查,直至莫小姐全裸了,保安还不罢休,竟命令莫小姐转过身来给他们“察看”。最后保安开出条件:要么交300元钱私了,要么就到派出所罚500元以上。脱衣搜身事件一经媒体披露,顿时引起轩然大波。7月25日,南宁市检察院以涉嫌侮辱妇女,正式批捕了微笑堂保安张志强、刘慧明。